ST大洲: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

2021年11月29日 17:19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21年11月29日,ST大洲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持有本公司股份61,9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61%)的股东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富立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通知》,截至2021 年11月29日富立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ST大洲还在公告中称:富立基金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富立基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于ST大洲的调查结果已经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并且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大洲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陈阳友、刘某毅及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蔡某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张某宇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对此,海南监管局决定:对新大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阳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磊、许树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天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作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1月29日,ST大洲收盘价为2.74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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