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IPO | 社保缴纳比例低员工权益问题突出,丽臣实业有数亿元营收来源不明

2021年09月20日 17:23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王宗耀

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 | 王宗耀

丽臣实业虽然获得上市批文,但公司身上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不仅生产和研发人员的收入在报告期内基本无变化,且公司的社保缴纳比例还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这不由让人怀疑公司为保障自己的利润存在损害员工权益的可能性。

几经波折,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丽臣实业”)近日终于拿到证监会同意其上市发行新股的批复。对于该公司,《证券市场周刊》在此前刊发的《宝洁供应商湖南丽臣IPO三度闯关终获放行 主营业务成本“瘦身”惹人生疑》一文中,就其身上所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剖析,实际上,除了此前文章中提到的问题之外,丽臣实业在保障员工权益方面似乎做的并不好,报告期内,生产人员与研发人员薪酬几无增长,而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收入却在芝麻开花节节高。此外,公司的社保缴纳比例还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事实,让人怀疑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润,存在损害员工权益的可能性。

销售、管理人员共享企业成长红利

生产、研发人员薪酬几年不动

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丽臣实业实现营业收入18.35亿元、19.93亿元和23.7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5%、8.66%和18.93%;实现净利润0.89亿元、1.31亿元和2.2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2.71%、47.03%和69.15%。从这组数据来看,公司不仅营收增速越来越快,且收入规模也在不断增大,而业绩增速表现同样是非常不错的。

在介绍职工薪酬时,公司披露了其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及各个岗位的职工人数以及人均薪酬情况,报告期内,职工薪酬总额分别为6312.37万元、7040.40万元和8413.28万元,其中,2020年数据相比2018年数据提升了33.28%。然而若仔细分析公司各个岗位的职工薪酬变化,可发现丽臣实业在收入分配上似乎有点厚此薄彼的。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相关数据,《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整理了各岗位职工薪酬表(详见表1),从表中的数据变化情况不难看出,2018年到2020年间,在公司管理人员减少2人情况下,其薪酬总额增加了1000余万元,根据披露的人均薪酬数据{平均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总额/(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看,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增加了54.84%,增幅不低;在2020年销售人员数量比2018年增加10人的情况下,整体薪酬增加了700多万元,增幅达82.75%,人均薪酬增加了66.48%。

由表中数据不难看出,丽臣实业对于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尤其重视的,报告期内不断提高销售人员薪酬水平的同时,也在大力提升管理人员的收入。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丽臣实业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被“宠爱”有加的同时,公司对于研发人员和生产人员的“经济关怀”却明显“亏欠”很多。

在研发人员方面,2020年末的人员数量相比2018年增加了16人,人数增幅17.98%,而薪酬方面增加的金额却不足170万元,在人均薪酬变化上,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不但没有增加,相反比2018年的人均薪酬还减少了将近2000元。

其实研发人员也是有过好日子的,其在2018年时还是公司的“香饽饽”,人均薪酬在各岗位中无出其右者,可到了2020年,人均薪酬却不增反降,成为继生产人员之后薪酬最低的群体。如此明显的厚此薄彼,难道公司就不怕研发人员产生“鸟尽弓藏”之忧而出现流失吗?

当然,若相比生产人员,研发人员还算是幸福的,至少其曾经“有钱”过,对于公司生产人员来说,这几年来最稳定的似乎就是薪酬了:2018年,生产人员收入是全公司最低的,人均薪酬仅为6.02万元,而到了2020年,生产人员薪酬仍然是全公司最低的,为6.22万元,相比销售人员21.11万元和管理人员19.82万元的人均薪酬,还不到后两者的三分之一。

要知道,在2018年至2020年间,丽臣实业规模在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也在不断增加的,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收入实现了持续大幅增长,而生产人员的人均薪酬却仅增加了2000元,若同比2019年的收入情况,生产人员的人均薪酬实际上还减少了3000元。

对于一家生产型企业,生产人员平均薪酬稍低也能理解,但如果相比其他岗位差距过大,就显得不甚合理了,长期忽视生产员工的权益对于一家公司的持续稳定生产,显然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人才是企业竞争的另一个维度,研发人才尤其珍贵,对待研发人员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实际上也是企业对待公司研发的态度,不重视研发人员的利益,一旦出现研发人员大量流失,则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可能就是长期的、几何级的。因此,丽臣股份如果不是为了上市在披露薪酬数据方面动了手脚的话,其只重视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而无视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利益的行为,就很令人担忧了。

社保缴纳比例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事实上,对于丽臣实业在招股书披露的薪酬数据方面“动手脚”的怀疑也并非是无端的猜测,在《证券市场周刊》此前刊发的《宝洁供应商湖南丽臣IPO三度闯关终获放行主营业务成本“瘦身”惹人生疑》一文中,作者曾提到按照招股书披露的计入生产成本的生产人员的薪酬情况,推算出的成本与其披露的成本数据差距甚大,因此不排除其在生产人员薪酬上“动手脚”的可能性。另外,从丽臣实业社保缴纳方面的数据看,若结合其薪酬数据分析,其中似乎也存在不小的“窟窿”。

仍以上文提到的员工薪酬数据为例,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丽臣实业职工薪酬金额合计分别为6312.37万元、7040.40万元和8413.28万元,其在招股书中披露的报告期内社保缴纳数据显示,社保合计金额在报告期内分别为996.77万元、878.61万元和388.31万元,其社保合计金额占职工薪酬的比例在上述周期内分别为15.79%、12.48%和4.62%,呈明显下降趋势。

其中,2020年2~12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在此期间对社保进行了减免,其占比较低暂不做分析,但2018年和2019年社保缴纳金额占职工薪酬金额的比例明显偏低就很值得研究了。

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披露的信息,2018年~2019年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失业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0.7%,工伤保险则根据每个单位的行业类别不同,企业缴纳比例在0.7%至2.7%之间,生育保险的公司缴纳比例为0.7%,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8%。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则丽臣实业社保缴纳比例应当在29.1%至31.1%之间,而公司15.79%、12.48%的社保缴纳比例却仅为该数据的一半,两年合计少缴纳社保金额可能逾千万元。

当然,在2019年下半年,湖南省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为16%,再加上丽臣实业存在没有为少数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以及其他省份有分公司,社保缴纳比率也略有不同因素,实际少缴纳数据可能会有偏差,但整体看,丽臣实业社保缴纳比例的如此之低还是很不正常的,不排除公司可能并没有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存在损害员工权益的可能性。

数亿收入或为“无中生有”

正如前文所述,在招股书中,丽臣实业披露的2018年的营业收入金额达18.35亿元(详见表2),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其当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却仅为16.97亿元,也就是说其当年的经营性现金流还不如销售收入多。

根据其此前披露的旧版招股书数据,可以看到公司2017年的财务数据,经对比,《证券市场周刊》作者发现其2018年新增了610万元的预收账款,这部分不属于当年的经营性收入,将之剔除后,则其经营性现金流相比营业收入还要少1.77亿元。如果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则丽臣实业当年的经营性债权应当有同等金额的增加。

不过根据公司披露的数据对比,我们发现其当年的经营性债权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两项期末金额合计相比期初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减少了将近230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金额并不大,可忽略不计),很显然,这一结果与我们上述核算情况并不一致,两者之间相差了2亿元之多。

需要注意的是,这还是不考虑增值税的结果。2018年5月份,丽臣实业主营产品的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从17%下调到16%,此外,其当年有5000余万元不涉及增值税的海外收入,在剔除这部分影响后,即使全部收入都按照16%税率计算,则其17.84亿元的收入仍然有约2.85亿元增值税需要纳入当年的经营性现金流,因此考虑这一因素的话,按照丽臣实业披露的数据,则其当年约有4.85亿元的营业收入缺乏现金流和经营性债权的支撑。

实际上,若按照上述相同逻辑计算,2019年和2020年丽臣实业算上增值税后的营业收入,相比现金流和经营性债权也分别多出至少2.81亿元和1.69亿元。

连续三年,共计数亿元的收入缺乏相应数据的支撑,这着实令人奇怪的。其虽然已经获得批文即将上市,但上述疑点若得不到解答,则其上市后很难保证不会因为财务数据真实性问题而“爆雷”,届时受伤的恐怕不仅仅只是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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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刊发于9月18日《证券市场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责任编辑:h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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