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 ST北文拟遭行政处罚

2021年08月27日 16:54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8月27日盘后,ST北文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至此,ST北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公告显示,经查,2018年7月,ST北文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

此外,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

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ST北文授权娄晓曦(时任ST北文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ST北文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随着ST北文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据作者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北文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ST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拟遭不同程度罚款。此外,鉴于娄晓曦组织、实施案涉财务造假,导致ST北文信息 披露违法,违法情节严重,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北文于1998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于2014年正式转型文化影视产业。目前,公司有司法风险174条,经营风险93条。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北文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ST北文信披违规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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