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争权夺利 自毁城池

2020年06月13日 10:27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本刊记者 何艳

大股东“不宣而减”或涉违规减持、深陷内斗风波、被立案调查……新潮能源最近有点“烦”,所有烦恼的源头,其实都源自控制权争夺。内部如何博弈、管理层何去何从,成为投资人关注的重点。

被立案调查 实际违规早已曝光

2020年5月29日晚,新潮能源公告称,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同日收到《调查通知书》的还有新潮能源前任董事长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广军、前任监事杨毅。

公告并未说明被调查细节,不过,被查个人违规事项早已被曝光。时间追溯至2018年12月19日,新潮能源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高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就恒天中岩与北京正和兴业、唐万新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追加新潮能源为被告,并请求判令新潮能源就两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公告显示,两项诉讼涉及回购价款6.13亿元,以及截至2018年4月1日的违约金6348.38万元,共计约6.76亿元。

2017年,恒天中岩与新潮能源签订了《保证合同》,就北京正和兴业在《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向恒天中岩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新潮能源当时表示,关于上述诉讼提及的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之前对该担保不知情,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2017年发生违规行为时,公司时任董事长为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为胡广军,这两位均在2018年时辞职,也均在目前遭到证监会调查,而监事杨毅出现在被查名单中,更印证了调查是针对那份违规担保。

基于公司已经被证监会下发《调查通知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于2020年5月29日收盘时持有新潮能源,并在2020年5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quanyi85651425@163.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或涉违规减持

5月21日晚,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名册数据得知,公司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减持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金志昌盛在本次减持前,原有公司股份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其股份来源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2016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转增的股份。金志昌盛在未告知公司且未进行减持预披露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650万股。减持后,金志昌盛仍持有公司股份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金志昌盛与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0年5月20日,金志昌盛与金志昌顺合计持有新潮能源股份3.89亿股,占新潮能源总股本的5.71%。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金志昌盛与金志昌顺在未告知新潮能源且未进行减持预披露的情况下,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6亿股,占新潮能源总股本的5.0845%。根据相关规定,两家公司一年多来的减持或涉嫌违规。

此外,最近新潮能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也受到外界普遍关注。4月10日,监事陈启航称,未提前收到通知而对监事会的候选人提案投出弃权票,但此后仅隔一周时间,4家中小股东就联名要求新增换届董高监候选人,并提议罢免现任董事长。在一系列的公告背后,直指新潮能源控制权纷争。种种纠葛之下,新潮能源股价不断创新低,距离1元警戒线已经不远。

虽然新潮能源陷入纷扰,但对于索赔的投资者而言,最近新潮能源披露的相关事项还算相对有利。公司6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涉诉事项获得胜诉判决。由于公司针对此案已经计提坏账,一旦公司成功获赔,利润将得以增厚。同时,新潮能源2020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80亿元,同比增长24.80%;实现净利润收入7.49亿,比上年同期增长560.01%。相对较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赔付能力,也有利于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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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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