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群兴:“玩具龙头”再遭利空 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

2020年06月03日 10:43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6月2日晚间,ST群兴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关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ST群兴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今年4月21日,ST群兴曾自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据当时公告,经ST群兴初步核实,2019年6月至公告日,公司自有资金共计28,873.00万元转至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账户,截至公告日尚未归还,日最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28,873.00万元。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28,873.00万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

因其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ST群兴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2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群兴玩具”变更为“ST 群兴”,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级市场方面,4月22日复牌后,ST群兴连收13个跌停。6月2日晚间公告被立案调查后,6月3日早盘,截至作者早盘发稿时,ST群兴再收跌停。连续的股价下跌,也令相关投资者损失较大。

据作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群兴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0日收盘时持有ST群兴,并在2020年4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以及在2020年6月2日收盘时持有ST群兴,并在2020年6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由《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显示,ST群兴于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是国内最大的自主品牌电子电动玩具企业之一,公司打造横跨互联网娱乐、文化、教育、阅读、金融等多个行业的综合产业集团。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群兴目前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ST群兴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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