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

2019年12月03日 15:25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12月2日晚间,国民技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深圳证监局对国民技术下属子公司斯诺实业2018年商誉减值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国民技术存在以下问题:资产组的划分与营运资金预测前后标准不一致;未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对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影响;未按要求在2018年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也未披露前述信息与形成商誉时的信息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民技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重新评估斯诺实业2018年商誉减值金额并对 2018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

除了被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外,关于部分投资者比较关注的国民技术此前被行政处罚一案,作者经律所处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4日前买入国民技术,并在2017年12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证券市场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其他消息面上,11月29日,国民技术曾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同期公告显示,2019年1-9月,国民技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7,676,698.60元。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在2019年的第四季度实现全年扭亏,国民技术将出现“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的情形”,进而触发被暂停上市风险。

不过,虽然国民技术的经营业绩不算理想,但公司的现金流却相对充裕。作者从今年4月份国民技术发布的相关公告中看到,国民技术在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上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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