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高度依赖单一大客户 财报中多项数据疑云重重

2019年09月02日 09:00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胡振明

高度依赖单一大客户,虽然为永茂泰初期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益处,但随着公司的规模扩展,其也制约了企业发展。报告期内,永茂泰的采购、收入等各个方面数据的异常或与其有一定关联。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茂泰”)是一家主要向汽车制造领域提供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企业。近日,永茂泰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宣布拟在上交所IPO发行4700万股新股。

招股书披露,永茂泰报告期内(2016年至2018年)从前五大销售客户获得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0.88%、84.23%和84.91%,不但如此,其对第一大客户“华域皮尔博格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也高达49.47%、53.86%和57.69%,呈现出逐年扩大的趋势。除此之外,华域皮尔博格还是公司的应收账款的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内,永茂泰对华域皮尔博格相关公司的应收账款合计分别高达9653.75万元、21103.64万元和19635.1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9.29%、41.08%和41.52%,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正是对销售大客户的高度依赖,永茂泰的采购、收入等各个方面都受到了大客户直接或间接影响。报告期内,永茂泰手头的货币资金远远少于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数据,如2018年年末未分配利润高达3.32亿元,而货币资金却只有6657.12万元;201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24亿元,而当期货币资金也只有6289.44万元,联想到公司对华域皮尔博格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就好似永茂泰近两年赚取并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大部分流向了销售第一大客户。

采购数据存疑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永茂泰的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和销售中高度依赖单一大客户的情况明显相反,呈现出比较分散的状态。招股书表示:“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主要根据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等实施采购。”然而,从财务报表所体现的采购数据异常来看,永茂泰的原材料采购数据是存在不小疑点的。

2018年,永茂泰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了88990.84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46.79%(如表1所示),由此不难测算出2018年原材料采购总额为190192.01万元。考虑到这年5月1日增值税税率下调,那么前四个月适用的税率为17%而后八个月税率为16%,因此,按月均采购额来测算,则全年原材料的含税采购总额为221256.70万元。

同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8584.43万元,与当期原材料含税采购总额比较,大部分采购已支付了现金,而未付现的2672.27万元采购将形成新增债务,体现为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的增加。

2018年年末,永茂泰的应付款项相对于其他项目而言金额是比较大的,若想知道这年新的欠账是多少,则需要对比前后两年的金额。2018年年末,永茂泰当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为27953.64万元,其中有5252.88万元是应付的工程和设备款,将这部分款项剔除后,与原材料采购相关的应付款项为22700.76万元。同样,从上一年年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中剔除应付的工程和设备款之后,金额为16923.04万元。将前后两年的金额做比较,可知2018年原材料采购相关的应付款项实际新增了5777.72万元,对冲同期预付款项减少397.25万元影响后,最终结果与理论上新增的2672.27万元负债相差了3502.80万元。

2017年采购数据同样是存在疑点的。结合这年永茂泰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及其占比,并按17%税率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全年原材料的含税采购总额有209335.32万元,而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05455.80万元,两者勾稽,未付现的3879.52万元采购将形成新增负债,体现为相同规模的应付款项的增长。

2017年年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中剔除应付的工程和设备款之后金额为16923.04万元,比上一年年末增多2886.48万元,考虑预付款项增加额499.63万元的影响,最终有1492.67万元的差额无法在招股书的相关数据中找到合理解释。

现金流量与票据背书表述不符

招股书还披露,永茂泰在报告期的营业收入虽然从17.72亿元增至24.94亿元,但是综合毛利率却从14.94%下滑至13.14%,如此现象说明2018年的永茂泰是增收不增利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项指标在这年全部出现了减少。

报告期内,各年度净利润跟同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较大,2018年净利润11155.35万元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25728.09万元少了14752.74万元,而2017年情况恰好相反,该两项指标对比则前者比后者多了11430.21万元(如表2所示)。根据财务的一般勾稽原理,营业收入数据是否真实可信需要看财务报表当中的现金流量和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增减变化的情况,若报表数据能够合理支撑营业收入,即为可信。

2018年,永茂泰的营业收入为249394.53万元(由于海外收入金额较小,不影响分析过程和结果,在此忽略不计),考虑到这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从17%下调至16%,若从月均收入的角度考虑,则推算出全年的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290128.97万元。

现金流量方面,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1229.17万元,和同期含税营业收入290128.97万元勾稽,有18899.80万元含税收入并未收到现金,意味着当年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出现了同等规模的增加。

前述分析已经提到,2018年净利润大幅少于同期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显示出可能是因为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减少且货款收回更多。这就让人感到奇怪,一个是含税营业收入角度而另一个是净利润角度,虽然分析角度不同,但是两个结论却出现了明显的矛盾。

那么,从含税营业收入的角度看,财务报表中体现的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变化情况究竟如何呢?2018年年末,永茂泰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47483.80万元,这是抵减了坏账准备之后的金额,若考虑2596.92万元的坏账准备,则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余额为50080.72万元,与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金额相比较,不但没有增加,相反减少了3313.90万元,再考虑到预收款项增加额117.34万元的影响,以及未收现的含税营业收入额18899.80万元情况,则有22331.04万元的数据偏差无合理解释。

如果从净利润的角度看,招股书从净利润开始结合减值准备、折旧、摊销等各未付现项目的情况,结果推算出了跟合并现金流量表金额一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但是招股书并未披露各未付现项目的具体情况,因此也不能完全放心采信该现金流量净额。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了14572.74万元,但是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仅比上一年年末减少了3313.90万元,数据差距同样过于巨大。

2017年,永茂泰的含税营业收入有273181.35万元(以增值税税率17%测算),而这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233576.19万元,两者相差的39605.16万元相当于未收现的含税营业收入部分。剔除预收款项减少额29.20万元的影响之后,则理论上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该增加39575.96万元才对。

然而,招股书中财务报表数据却显示,2017年年末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50612.45万元,加回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2782.17万元,可知应收款项的余额有53394.62万元,相比上一年年末同项目金额只多出了20021.68万元,而不是理论增加的39575.96万元,两者之间也出现了19554.28万元的差额。

对于为何出现这么大的差额,招股书也给出一定解释,“2017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购买固定资产合计11181.83万元,金额相对较高。若公司未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固定资产采购款,而将其用于贴现或到期兑付,则2017年公司将会相应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1181.83万元。”然而,即便剔除这部分汇票背书转让金额的影响,也仍有8372.45万元的差额未获得数据的支持。■

责任编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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